- 索引號:
- 1133108132346714XT/2022-8985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發布單位:
- 市市場監管局
【起草說明】《溫嶺市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實施方案》起草說明
《溫嶺市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實施方案》的起草說明
為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浙委辦發〔2021〕86號)、《溫嶺市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 我局牽頭起草制定了《溫嶺市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實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1999年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標準,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指標,易發生自燃現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同時,非標電動自行車無防篡改技術,易被“加大電池容量、加裝其它裝置、改裝控制器或電機”等非法改裝,造成整車質量過重、電池短路保護不到位等,影響車輛的操縱穩定性和制動性,易引發交通和火災事故。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因此,推進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勢在必行,意義重大。
據市公安局交管部門估計,我市備案非標電動車存量有45萬輛,需要在今年余下的9個月時間內,對備案非標電動車實施有序、穩妥置換,保障明年禁止備案非標電動車上路后,群眾能正常出行方便。如不能提前有序退出存量備案非標電動車,那在明年進入執法階段后,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
2022年3月,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文件和省專班《關于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的指導意見》牽頭起草了《溫嶺市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實施方案》。3月14日在市政府外網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3月11日向各相關部門第一次征求意見,3月23日,組織召開部門意見征求會,結合兩次意見征求情況,進行了方案修訂。3月25日,完成社會風險評估工作,并上報市委政法委備案。
二、起草參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3.《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5.《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
6.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
7.《關于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的指導意見》(省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專班文件)。
三、主要內容
《方案》內容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這一部分是要求堅持惠民讓利、穩妥有序原則,落實地方政府職責,強化部門協同聯動,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推動我市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有序淘汰或置換為合規車輛。
第二部分為工作目標。要求到2022年6月底,完成市內備案且自備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滿七年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總量的50%;到2022年9月30日,基本完成淘汰置換。
第三部分是進度安排。計劃通過發動部署、組織實施兩個階段在9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淘汰置換工作,并對相關補助政策予以了明確。
第四部分是淘汰置換流程。從車主、回收代辦點、回收企業以及公安(車管)部門等角度,對淘汰置換流程進行了描述,同時在附件中繪制了流程圖,方便操作。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協作,合力推進;同時按照專班專干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實,做好應急工作預案。最后要健全機制,強化考核,確保工作取得成效。
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